“在中国历史上的有些时候,成为贪官污吏、土匪强盗,是一个普通人的理性选择。”
灵魂发问:
·暴力对于普通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社会资源的分配为什么有时候依靠暴力逻辑?
·为什么说高尚的道德是乱世中普通人的最大成本?
生活在现代法治社会,我们习惯了太平盛世。尽管小偷小摸零星发生,但造成社会动荡的杀人越货却非常罕见。
承平日久的人们似乎忘了,历史从来都交织在剑与火的光影之中:中国古代严格地遵循了封建历史王朝的兴衰规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东汉的黄巾军起义、唐朝的黄巢起义、元末的红巾军起义,在敲响了统治者殒命的丧钟的同时,带来持续的混乱和变数。在“合”与“分”的转换中,暴力与秩序轮番登台,揭示的智慧却令人唏嘘。
从古至今,生存,从来都是每个个体最大的议题。
古代,
有人种地卖粮,靠天吃饭;
有人落草为寇,吃喝靠抢;
有人在乱世揭竿而起,问鼎中原。
有人读书做官成为地主,剥削农民;
对于每个农业帝国来说,固然想要垄断收税和运用暴力的权力,但在冷兵器时代,大刀长矛容易获得,老百姓也会根据社会秩序的现状调整谋生策略,历朝历代的普通人都在充分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拼尽全力的占有更多资源。
作为一个古代的普通人,你大致有三条路可选:
01 种地卖粮,做一个手无寸铁,
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耕农
和多数人一样,从事农工商业生产,是典型的获取劳务“报酬”,同时为全社会生产了福利,他们是合法而弱小的良民,却时常缺乏保护自身财富的暴力——一颗最肥美的韭菜,也无法对抗最钝的镰刀。
02 寒窗苦读参加科举,
努力加入统治阶级成为悠闲的士大夫
你选择了多数古代儒家精英选择道路。你修齐治平,为帝王修订政策、决定军国大事。你确实为社会提供了高附加值的公共产品,比如稳定的秩序、部分产权保障和教育,但你也毫不客气的拿走了多出你俸禄的一部分,可能是下级的孝敬,可能是合法的养廉银,又可能是同僚的礼尚往来,但不论怎样,这部分被称作为“法酬”的存在,是你身为统治阶级一份子的超额收益。
03 被逼上梁山、占山为王,
做一个拦路抢劫的山寨恶霸、甚至揭竿而起
你聚集一大批无业游民,扛起大刀长矛,运用自身强大的武力,杀人越货,逼迫农民、小市民韭菜就范。但职业风险也巨大,由于动了官府的奶酪,你要面临定期遭到围剿的高昂职业风险——这种报酬,丰厚而不可持续。
由于往往以自己或者他人的鲜血为代价,这种回报被作者吴思称为“血酬”。
血酬有三个定律:
1、 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不止是土匪对良民的掠夺是血酬,贪官污吏对下级的盘剥、底层官吏对百姓的鱼肉,都属于血酬之列,血酬可以看做拥有暴力资源较多的一方对拥有暴力较少的一方征收的“弱小税”。
2、 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便发生。是否从事暴力掠夺的违法行为,是需要算计成本和风险的。生逢盛世,百姓安居乐业、秩序井然,老实种田就可以养活自己,野心勃勃的人甚至可以登科入仕途。何况国家机器强大,贸然造反只有被王师剿灭的结局;但若生逢乱世,务农经商的收益产权都不能得到保障,更何况官军势力弱小,造反或者做土匪的机会成本很低,血酬就变得诱人。
3、 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只能转移财富。一万个土匪强盗也不能种出一粒粮食,但一万个土匪强盗足以祸害十万农民;同样的,一万个贪官污吏也不能种出一粒粮食,却可以轻松鱼肉百万百姓;血酬只能导致社会总蛋糕的再分配,而不能让蛋糕的份额变大分毫——整个社会一起豢养着血酬的持有者。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一个例子,说的是明朝的太监刘瑾——这个权阉几乎把“层层互害”的血酬定律发挥到了极致。
正德初年,兵科给事中周玥奉命去淮安查勘(公差),却在返京的船上自缢而亡,一刀狠狠的切在脖子上,身边的人抢救时,已失声不能言,下人拿来纸笔,他颤颤巍巍地写下“赵知府误我”后就咽气而亡了。怎么回事呢?原来根据《明史》记载,当时刘瑾专权,非常骄横,会向出差回来的人索取重贿,周玥出差见老友淮安知府赵俊,本来约定好找赵知府“贷千金”,来孝敬刘瑾,谁知道赵知府临时变卦,周玥“无计可施”,便在回京的船上自杀。寒窗苦读十几载,衣锦还乡成为士大夫统治阶级,却因为不能满足一个高级宦官的贪欲而惶惶不可终日,最后自我了断,实在令人唏嘘。
周玥为什么如此惧怕刘瑾呢?想必是他听说过刘瑾的另一个光辉事迹。一次,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彧出京盘查钱粮,返京后按例向刘瑾行贿,却被嫌少,刘瑾大发雷霆,说他俩参劾官员失当,用150斤中的木枷,将二人枷于公生门一天一夜,幸好是夏季,连夜暴雨,否则二人多半已经中暑而死。
刘瑾不仅迫害文官,也勒索武将,一个太监,愣是做到了文武双全。
《明史》中提到过一个叫安国的人,蒙祖荫成为军官,后来又考中了武状元,当上了陕西的一个署指挥使(师长级别)。赴任之际,刘瑾前来索贿,中举的60余人都囊中空空没钱行贿,刘瑾就把他们全部发配基层,做普通士兵,不允许离岗归家。边疆的将领都害怕刘瑾的淫威,不敢任用这些储备军官,直到刘瑾被杀,安国才回到武举前的起点——一名排长。
杀鸡给猴看,靠着残忍的手段威名远扬,刘瑾靠各级官吏的孝敬,吃得盆满钵满。
正德元年岁末,右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刘宇觐见刘瑾,奉上见面礼一万两白银(约合人民币四百万),刘瑾这时才刚刚掌权,惊喜的大呼:
“刘先生何厚我!”
一个月后,刘宇升任左都御史(监察部长)。
后来,刘瑾逐渐手眼通天,甚至把手伸向了全国十三省的封疆大吏:都指挥使(军区司令)、布政使(省长)和按察使(检察长)。还是正德元年,天下三司官员去北京觐见皇帝,刘瑾向所有省级干部索贿1000-5000两白银,数额相当于他们年俸的3-10倍,给的多的升官,给的少的贬谪。由于这些职位本身并非印钞机,这些官员无奈,只好向京城巨贾借贷,回任后加紧盘剥百姓,从而填补亏空。
他有多富呢?明武宗年间,一代巨贪刘瑾终于被处死,人们从他的家中搜出黄金3360公斤、白银725万公斤。请注意,明朝此时的国库余额也不过200万公斤白银。说他是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最富裕的太监,似乎也不为过。
很显然,刘瑾岁入黄金万两的源头,并不是一条地表上的小溪,而是隐藏在地表下的无数潜流汇聚的结果。刘瑾位列极品宦官之列,执掌朝廷中枢决策大权,几乎捏着全天下所有官吏的乌纱帽,这意味着他可以在“履行职责”的自由裁量之内合法的伤害所有官员,而官员也可以在自身的地域、职权之内合法伤害、盘剥百姓——刘瑾吸天下官吏,官吏吸天下百姓,百姓无人可吸,只得自我剥削拼命干活,水管一层一层往下放,构建起了人类历史上最庞大的黑金输送体系之一。
理论上,刘瑾的职位是司礼监太监,为正四品官,那他的合法收入是多少呢?答曰:一年288石米,折合白银144两。按照这种“合法”的财富积累速度,如果说俸禄是一条小溪流,那么要注满刘瑾家的“财富水缸”大约需要47万年——500个世纪,大约是人类历史的两倍长。
作为一个阴暗暴戾的太监,刘瑾从那些拼命考上科举的士大夫身上拼命榨取油水,而完全不考虑国家、甚至是统治集团本身的利益——酬劳只是入了他一人的荷包,却流尽了天下人的血。
不论兴亡,百姓恒苦。在黑暗之中,却有着光明向善的灵魂,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的成本。比如王阳明,由于为一批耿直进言的御史辩护,被刘瑾罢官,从京城兵部的一个主事,被贬为贵州的一个邮局管事,甚至还遭到了刘瑾派出的杀手追杀,几乎丧命。
在这种黑暗的时代大背景下,遵守儒家“仁者爱人”、“温良恭俭让”的清规戒律成为生存的最大城堡,只得接受“劣币驱逐良币”,也舔一舔干裂的嘴唇,堕落为白道或者黑道的“武装食利者”。
我虽不能成为人中龙凤,却可以轻易迫害无数人中龙凤。
我虽然不能给你甜头,却可以让你吃些苦头。
我的兜里没有钱,我的脑中也没啥智慧,可我的手里握着刀——你可以不听我的话,但你不能不听刀的话。
历史最大的不幸,就是让自私透顶之人掌握了巨大的调动社会资源的权力——整个社会都将成为他追求骄奢淫逸的陪葬品——无数个在田间地头辛苦耕作的农民,才能供养得起一个横征暴敛的刘瑾。血酬的本质,就是从“劳动报酬”和“法酬”的总存量里面抢肉吃,血酬获利的前提是辛勤劳动(农民、工人、商人等)和努力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人(政府、社会组织)受到损失——血酬是人类文明运行的昂贵代价。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已经反复说明,一个遭受权力腐蚀的人,很难抵抗“躺平”后不停霍霍别人的诱惑。
金庸的武侠文学为何风靡全国?因为一个大侠,有着高强的武力,能随心所欲伤害别人而不伤害别人,遵循武德,保护弱小甚至替天行道、匡扶正义。盗亦有道,这种几乎是“违反”自身利益和生物本能的做法,永远的闪耀着道德和理想的光辉。
"写在最后"
很遗憾,历史会过去,但血酬却永不过时。就算是生活在现代,“血酬”也以全新的形式存在着: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经常以集体减产石油为威胁,促使西方正视阿拉伯世界的利益;疑似朝鲜核武器的朝鲜,在东亚格局上拥有了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相匹配的超高议价能力;美国依靠武装到牙齿的强悍美军作为bug般变态的战略威慑,长时间垄断着发行世界货币的权力,只需要发动印钞机就可以窃取全世界人民的劳动成果;
诚然,每一个良知尚存的理性现代人,都应该深深的唾弃追求“血酬”的行为,但这种“你若能伤害我,那我便敬你三分”的灰色逻辑,已经成为所有文明都无法逃脱的阿克琉斯之踵。
毕竟,我们瞧不起拿锄头的人,也嘲笑拿着道德戒律的人,却永远敬畏拿刀的人。
Reference
《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 吴思,1957生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著名历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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